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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3/2005号条例

 

第183/2005号条例(EC)是欧盟的《饲料卫生条例》。该条例规定了饲料生产、加工、储存和运输方面的要求。其目的是确保饲料的安全,从而间接保障食品的安全。该条例适用于所有生产、处理或销售饲料的企业。它要求饲料经营者建立并实施卫生操作规程,其中包括适当的运营架构、受控流程以及有记录的内部自检。

该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应用基于HACCP原则的指导方针。必须识别风险、评估风险,并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加以控制。可追溯性和文件记录是强制性的。对于设备和装置制造而言,这带来了对卫生设计、易于清洁以及死角少结构的要求。机器和工艺设备的设计必须能够避免交叉污染,并确保生产出可重复、安全的饲料。

第183/2005号(EC)条例是对《一般食品法》的补充,并与其他欧盟法规共同构成了确保饲料生产过程安全的基础。